救人!救火!他们获奖5000元!

03.12.2021  19:23

巫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12月2日,巫山2021年见义勇嘉奖仪式在大昌镇举行

张福林、刘定寿

两名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给予嘉奖,

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伍仟元。

事件回放

2021年2月15日下午3时许,大昌镇马渡村马渡河岸边,一艘载着一行7人的小船不慎侧翻,由于船上人员均未穿戴救生衣等设备,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岸边的张福林见此情景,毅然丢下手中的农具跳入冰冷的河水,经过反复施救成功将所有落水者拉上岸边,见所有人无恙后便悄然离开了现场。

1月28日13:00左右,大昌镇居民龚道国家中不慎失火,隔壁的刘定寿闻到刺鼻烟味,迅速与妻子提水组织灭火,在灭火过程中腿部不慎被砸伤仍坚持灭火,最后成功控制火情,挽救了邻居财产损失。

张福林、刘定寿两名同志都是普通人,但在紧急关头,他们挺身而出,转危为安,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用善行好事体现了每个巫山人、每个中国人应有的责任担当。按照《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对两名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奖励。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辛燕表示,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进一步加大惩恶扬善力度,鼓励、支持、保护见义勇为行为,为见义勇为者撑腰鼓劲;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者的先进事迹,形成鲜明导向,营造浓厚氛围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见义勇为行为蔚然成风,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巫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提供可靠的环境保障。

这些行为可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制止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制止正在实施的侵害国有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逃犯,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抢险、救灾、救人。

●实施其他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如何评定?

●受限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申请认定见义勇为人员。

●公安机关也可以主动认定见义勇为人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向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推荐认定见义勇为人员。

●条例规定,在申请、推荐见义勇为人员时,应当提供基本事实和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见义勇为人员认定的申请、推荐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推荐期限的,申请、推荐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人民生命遭受威胁的时候,

是他们,

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致敬!

原标题:巫山这两人见义勇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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