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启动公费男幼师培养 学费住宿费全免
25日,重庆市教委下发通知,2017年启动公费男幼师培养工作,今年计划招生77人,培养工作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承担。
必须本市户籍
报名考生必须具有重庆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参加重庆市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
按照重庆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别报名登记。报考男幼师公费培养的初中毕业生,自愿选择填报“男幼师”类别,可兼报普通高中,联招区县的可兼报联招。
凡报考“男幼师”的考生,应与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考试的考生,同步登陆“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填报志愿,同时选择签订协议区县。
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填报的志愿,参照联招录取最低送档分数线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与有培养计划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和培养院校签订《重庆市公费男幼师培养协议书》。
学费住宿费全免
按照要求,学生1—3年级注册为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4—5年级注册为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学籍。
第六学期学生完成高中阶段理论课学习,需要通过转段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转入高职院校继续专科阶段的学习。转段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阶段的学习,达到中师毕业要求的学生,可颁发中等师范教育毕业证书。
对修完五年规定课程且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职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对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公费男幼师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全免,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重庆市财政承担。1—3年级,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相应资助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4—5年级,执行高职专科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和收费政策。
最低服务六年
公费男幼师毕业后,通过公开择优考核招聘到签订协议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工作,最低任教服务期限为6年。
公费男幼师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和研究生。
公费男幼师未满服务期不得向本区县外其他单位流动;服务期满3年,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可在签订协议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间流动。
在校学习或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的,按违约处理。要按相关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并及时办理解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