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财税改革重点任务明确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10个领域共计50项全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多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
《意见》明确,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财税环境。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条件成熟的领域率先启动。完善并择机出台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深入研究收入划分改革整体方案,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下划给地方,在税政管理权限方面给地方适当放权,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继续推进消费税改革。逐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环节税税率。
《意见》提出,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提升。营造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构建对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活动的普惠性政策支撑体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统筹研究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为综合保税区。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完善保险制度体系。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来源:中国税务报)
版权声明:
凡在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中所涉及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