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好想发泄,他们竟在公共场所多次殴打他人

12.07.2019  14:27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件, 10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1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法庭经审理查明

2017年下半年以来,张某铭、张某发、张某海等10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张某铭为主要纠集者的恶势力。张某铭等10人因心情不好想发泄情绪或因与他人发生言语争执心存不满,便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

2017年9月以来,以张某铭为主要纠集者的10人,在黔江城区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7次,且大部分受害者为黔江经贸学院、职教中心在校学生,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在黔江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宣判现场

法庭经审理认为

以张某铭为主要纠集者的10名被告人2年内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且包括纠集者在内,至少2名相同成员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恶势力。法庭认为张某铭、张某发、张某海等10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及认罪态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原标题:10人犯寻衅滋事罪获刑!黔江法院宣判一起涉恶势力案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