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老总
黑白专栏:律师手记4
黑白
(资深律师,现居重庆)
现在大部分国有企业都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日常经营活动把控风险,比如我们服务的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几乎所有对外合同都要送交律师审查并在签呈表上签字,有些企业的老总甚至在签字前首先看是否有法律顾问签字,如果没有就拒绝签字。当然这里面有国有企业老总们法律意识增强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希望把经营风险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转嫁给律师,毕竟律师顾问费不是自己掏腰包,且是可以列入预算的,何乐而不为呢?
前面说到有些老总要见到法律顾问签字才签字,有时并非真正尊重律师的意见,我们经常遭遇花了好几个小时帮企业改了一个合同却被打回的情形,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合同版本是双方老总定好了的,不能修改。我们想既然不能改,我们就不应在签呈单上签字了,但是老总们却非要绑架律师的意志,要我们在签呈表上签字表示同意。
其实不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老总们总是很任性,没办法。有个老总,公司给他配了辆车,开了一段时间后偶然听司机说他这个车的配置还不如另一个副总的,就非要换车或退车,公司通过协调后,销售商同意为他增加配置,但这个老总还批评下属办事不力,下属只好求助于我们。当时汽车买卖不属于消法保护的范围,故汽车购买之后要退或换是相当困难的,所以我明确告诉老总,他的要求很难满足,他坚持要我向销售商发律师函,并亲自送到4S店,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去4S店交涉……
还有一个老总,不知道何故,非要把前任在时给高管购买的一份商业寿险推掉,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十万火急地把正在休假的我们叫到公司,我们把保险合同研究了好几遍也找不到退保的合理理由,但是老总的态度很强硬,我们知道这个事情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是解决不了的,只好约见保险公司的领导企图协商解决。保险公司开始态度也很强硬,坚决不退,负责这个事情的保险员还哭哭滴滴地向我们诉说,一旦这样做了,她会被扣奖金。我们绕开法律规定不谈,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保险公司考虑到这个企业是大客户,特事特办,经过多轮艰苦谈判,最后保险公司同意让老总退掉原有险种,换一个他满意的险种,这才总算把老总搁平。
有时候,我觉得律师工作就像消防员,需要随时武装起来应对各种可能的“险情”,这是一份“痛并快乐着”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