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局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工作安排,石柱局积极布署、认真贯彻落实,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公示出资信息的定向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完成。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该局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及时召开分工部署会议。组织监管干部集中学习、解读抽查方案,明确抽查工作目标。细化监管科室和工商所任务,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合理组织调配监管科和各工商所抽查人员,安排具体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与企业年报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石柱电视台、石柱政府公众信息网、石柱工商政务微博等媒体发布公告,组织工商所到南宾、西沱工业园区上门宣传企业信息公示的重要性,动员引导广大企业主动、及时进行网上年报和信息公示,让企业全面知晓信息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
三、针对性抽查,确保抽查结果准确。通过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企业最后一次备案的章程、登记系统中最后一次的登记备案信息与企业公示的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再实地核查企业最新的自有章程,并要求企业提交财务报表、财务帐簿、银行进帐单等会计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有针对性地抽查企业是否按时公示出资信息、企业公示的出资信息是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进行仔细核查。
四、将抽查工作进度纳入“年报工作进度通报”,打表推进。要求各工商所按阶段按进度定期对抽查工作进行汇报,同时对整体推进进度结合每周的年报进度通报进行公示和通报,加强任务工作督导,形成“工作有人抓、进度有人查、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商所,根据《石柱县工商局行政效能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对该科所和直接责任人扣分,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注重抽查结果公示,总结抽查经验。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抽查中发现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公示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认真总结抽查工作经验,加强同各部门合作,逐步建立起“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石柱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