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宗委试点实施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和家庭成员技能培训及就业工程

31.05.2016  22:39
 全面进入小康,一个民族家庭都不能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解决特定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家庭特殊民生问题,确保与全国一道全面进入小康,在国家民委大力支持、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重庆市民宗委将于2016年启动实施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和家庭成员技能培训及就业(试点)项目。

      项目针对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城镇低保户和农村建卡贫困户),项目范围包括渝东南民族地区黔江、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等区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未纳入残联部门七彩梦行动计划救助指标的贫困少数民族残疾人。项目内容包括康复救助和技能培训及就业两个方面,项目预算经费460万元。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走政府投标、采购程序,实施完成后,由重庆市民宗委按照《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验收标准》和项目实施委托协议内容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