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推进执法办案
15.03.2016 11:4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实行诉讼保全事务集中办理。及时出台《财产保全案件集中办理管理办法》,改变以往审判部门案件承办法官既负责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又负责执行该裁定的做法,实行裁执分离,规定诉讼中、诉讼前的财产保全事务以及先予执行事务统一由立案一庭集中办理,确保审判部门集中精力审判案件。
二是强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凡是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进一步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在立案时,立案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审判管理系统中选择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三是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在审判业务庭内部成立不同办案小组,分别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和简易案件。将婚姻家庭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十类列为简易案件,审判业务庭分配给简易案件小组办理。
四是调整充实部门职能。将司法评估、拍卖、鉴定,辖区外送达、公告送达等审判辅助性事务交由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减轻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压力。将特别程序和司法确认案件交由审判监督庭统一办理。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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