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为高龄优抚对象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5.03.2016  18:37

  为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优抚保障体系,从2016年起,忠县将按每人每年30元的参保标准为全县60周岁以上在乡抚恤补助对象免费购买一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现已支出资金23万余元为7700余名优抚对象购买了2016年度意外伤害保险。

  购买此保险后,若在乡抚恤补助对象出现意外身故或伤残最高可获赔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含门诊和住院)最高可获赔3000元。(刘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