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两类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14.10.2016  03:08

10月12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这对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对于展现美丽山水城市独特风貌,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方案》将两类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四山”管制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二是尚未设置各类保护区的其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和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三峡水库消落区等。全市共划定30790.9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7.3%,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都划入了红线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应诉工作面临应诉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异地应诉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应诉要求全面提高等新情况。《实施意见》强调和细化了受理审理、答辩举证、出庭应诉、执行裁判等应诉各环节工作要求,明确提出了禁止性规定。同时,分别从职责分工、能力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了应诉工作机制,明确了分工,强化了责任,落实了保障。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