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15.07.2016  14:3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重庆市2016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开展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步伐,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卫生人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重大举措。根据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安排,全市将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经委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具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愿意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

二、招考专业及名额

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结合各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报送的招生专业及名额实行招生,并轨研究生不在招生计划内。(详见附件1、2、3)

三、招考流程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基地面试→择优录取→调剂录取→公布结果→领取录取通知书→档案托管→基地报到

四、报名时间

7月15至2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8:00.

      五、报名网址

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专区(http://www.cqwsrc.com/webSite/rcpx/zyyspx/),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

六、优先原则

(一)坚持紧缺专业优先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全科的学员优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儿科(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的学员优先录取;

(二)坚持订单定向医学生优先原则

2011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全部纳入今年全科招生范围,在优先满足第一志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排名安排至国家基地。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各单位及各培训基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共同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专业学员招生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魏婧靖 67706518  王  伟 67706501

      2.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

彭清诺  63621100        (住院医师规培)

李  俊  15334562522  (住院医师规培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唐文胜  67756176        (护士规培)

 

附件:1. 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报考须知.doc

          2. 重庆市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计划.doc

          3. 重庆市2016年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计划.doc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