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体制机制藩篱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市林科院党委书记、国务院津贴专家张宏。(受访者供图)
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林业作为与生态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行业,又该如何理解全会精神并落实该战略?
近日,记者采访了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津贴专家张宏。他认为,林业科技创新是全市科技创新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生态建设与保护,还是在绿色富民产业中都将大有可为。因此,林业行业的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必须立足行业实际,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藩篱,促进林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
增强创新能力
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中心
“全会决定设立30亿元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专项支持重大创新平台、领军人才团队和重点学科建设,这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的干货。”张宏说,创新能力的核心就是“平台、人才、学科”,这次全会的决定将对未来林业科技创新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围绕这三个核心要素,从目前重庆林业行业的实际情况看,我市仅有一个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与恢复重点实验室、两个国家生态定位站。平台少,功能单一等问题突出,加之林业创新性人才整体水平不高、学科建设滞后,已远远不能适应创新驱动条件下林业发展的需要。
为此,我市以建设全市林业科技创新中心这个目标,紧紧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智慧林业,在创新平台、创新团队和学科建设三个方面搞好规划,加快建设木本油料种苗中心、林业物联网工程技术中心等重大平台,力争建立2—3个市级一流学科,并通过本地培养,以及引入国内外顶级人才等方式,切实提高全市的林业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这次全会在成果转化、对外交流、项目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我们会积极跟进,认真落实。”张宏表示,以往,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很大程度上受到体制机制的约束,让大家产生“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的想法,影响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这次全会出台的政策措施,就在破除这些体制机制藩篱方面,具有很明显的导向性意义和可操作性。
张宏说,未来,林业系统需根据行业特性和自身实际,本着“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两个有利于原则,全面破除分配机制、评价机制等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藩篱。
譬如在分配机制方面,要按照“谁在科技创新中出力最多,谁就享受更多收益”的原则,明确一线科研人员所应得的权益,提高其科研创新的积极性。
另外,在评价机制上,要避免过往“以论文为唯一标准”的评价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在人才评价、职称聘用等方面制定具体办法,加大研究成果转化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在评价指标中的权重,搞生态研究的要以社会效益为标准,搞经济林研究的要以经济效益为标准,最终解决“人”的问题,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
与企业加强合作
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企业搞创新是为了生存发展,这种创新的动力是强大的,创新的效果无疑也是最好的。”张宏说,以前,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创新主体,其科研模式是“项目—论文—职称”,没有很好地与市场结合,使得创新成果得不到有效转化。此次全会在强化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方面出台了系列措施,这就为今后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打下了基础。
张宏说,科研院所与企业相比,在人才、平台、信息等方面都有自身的比较优势,而企业的优势则在于对市场的把握、对成果的认知、对效益的追求。因此,如果能够促进科研单位与企业的联合,那么就能实现优势互补,让科研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起来,使创新变得更有生命力,更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这对林业行业来说,也十分重要。譬如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木竹加工是林产经济的主要领域,有大量的企业参与其中,市林科院作为以前林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在技术、人才、平台等方面有比较优势,今后,只要选择有实力、有责任的龙头企业,和他们建立技术联盟、加强合作,就能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最终推动林业行业的科技创新步伐,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