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洲:把有限的机会留给年轻人

21.11.2016  18:41
——记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专委何平洲           “黄检,我考虑再三,决定不报名参加员额制检察官选任”。身为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办公室主任的何平洲走进检察长办公室,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他的这一决定,让检察长黄斌惊讶不已。在黄斌的仔细询问下,何平洲道出了自己不报名的理由。         “第一,我是办公室主任,院里办案用房正在建设,这块儿工作组织上安排我来负责。目前正是‘两房’建设的紧要关头,一旦入了员额,我就必须去办案,这个担子谁来接?不是说非我才行,基建工作千头万绪,一旦换人很多工作至少不会顺畅,会严重影响工期。”         “第二,我看院里符合条件的检察官们都在积极报名。平时我也在用心观察,院里很多青年干警已经成长起来了,具备了独当一面的能力。作为他们的叔叔辈儿,我愿意把有限的名额留给那些有能力的年轻人。”           “第三,这次员额遴选并未把今后的路封死。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和员额情况,今后入额是一种常态,还有机会入额,也不急这一时半会儿。我正是基于工作上的轻重缓急和多方面考虑,才作出这个决定的。”             何平洲的这次看似惊人的举动,其实正符合他一贯的工作作风。也勾起同事们的诸多回忆。           在一次下乡途中,何平洲听到群众反映村民符某可能存在强奸多名幼女的行为。他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依法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符某因强奸多名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何平洲负责的办案组被重庆市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不让任何一个坏人成为漏网之鱼,也不让任何一个好人被冤枉”,这是他对自己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           在担任控申科科长期间,何平洲受理了缪某申请国家赔偿案。当时,国家赔偿法虽已实施一段时间,但该院却一直未办理过一例赔偿案件。他顶住各方压力,多次与财政协调沟通,争取解决赔偿经费,及时兑现赔偿金,使缪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2008年,何平洲被调到办公室工作。他积极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凝聚了全院干警的工作合力,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为此,他记不得顶撞过多少次领导,得罪过多少位同事。有的领导说他“一根筋”,有的同事说他“管闲事”。正是他的这种坚持,为全院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             此外,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文字功底和专业素养,积极撰写简报、信息、调研等文字材料,其中100余篇被上级采用。他结合亲身经历,撰写的《人生不惑正当年》获得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征文三等奖。           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何平洲还积极帮助年轻人成长。为让新进人员尽快熟悉环境、胜任工作,在他的建议下,该院建立了新招录人员在办公室培养锻炼半年的工作机制。同时,他将自己多年撰写的各类文字材料整理成册。每次办公室新调入年轻干警,他都会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多年的成果拿出来分享。           “我的文字功底有限,但是希望这些文字能对年轻人有所助益,让他们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少走弯路,快速成长。”在他的帮助下,不少年轻人走出办公室,充实到业务岗位,有的还成长为部门负责人。           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坚守,铸就了何平洲的良好口碑,也让他收获了不少赞誉。工作以来,先后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两年为期严打先进工作者”“创建平安乡镇建设平安城口先进个人”“城口县两基攻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今年51岁的何平洲,在检察战线上已经奋斗了22年。无论是能力,还是经验,他入额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就是在这关键时刻,他展现出了一名老共产党员、一位老检察官的情怀,顾全大局,牺牲自己,甘当绿叶,把有限的机会留给年轻人,在司法行政岗位上继续贡献自己的一腔热血。             “干一行,爱一行,竭心尽智,不枉国家给我的这一岗位。”这是何平洲对自己22载检察工作的评价。               他表示,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虽然自己不再是检察官,但自己仍将在司法行政岗位上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