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偷砍40余棵楠木卖钱 流动法庭车开到楠木产地:就在这审

05.06.2015  11:46

  ▲ 昨日,江津区塘河镇街头,法官在流动车载法庭上进行宣判。

  ▲ 现场近百名市民冒雨旁听。 重庆晨报记者 鞠芝勤 苑铁力摄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景然 几年前,一部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如今在重庆市江津区,一辆流动法庭车也发挥着更大的作用。“把车开到这里,不光是要在这里审案,还要将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带到这里。”昨日上午,江津区法院利用流动车载法庭,现场审判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近百名市民现场旁听。

  街头开庭,旁听者众

  “法院要现场开庭了!”昨天一大早,家住江津区塘河镇的李大爷就发现一辆蓝白相间、写着法院字样的车子停在街头。这是法院的流动车载法庭。随后,附近其他居民也纷纷走上街头围观。“今天上午要开庭审判,大家可以过来旁听。”经过江津区法院工作人员的解释,大家才晓得,当天将在此开庭审判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并就相关案件对市民进行普法宣传。

  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以王某为首的9名被告人分多次盗窃40余棵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楠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判长唐意宣布对9人宣判,其中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流动车载法庭下到基层,不仅方便了群众的诉讼,还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很受村民朋友的欢迎。”江津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陈红专说。

  现场听过庭审后,附近村民李旭峰说,在他所在的村子,也曾经发生过类似案件,所有作案人员最后都被公安机关抓获,“这样的钱不该赚,不能触犯法律赚钱。”李旭峰表示,不少村民都是因为不懂法,所以才盲目随从其他犯罪分子,经过这次庭审,大家也了解到了类似的法律常识,是件好事。

案情

家附近就有楠木,他伙同8人砍树卖钱

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以王某为首的9名被告人共盗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楠木40余棵。最初,家住江津塘河的王某听说楠木可以卖钱,且住家周围楠木较多,这让他动起了歪心思。随后,王某将自己想要盗窃楠木卖钱的想法告诉了其他几人,商量后,便开始四处寻找合适的楠木。

2013年12月中,王某在塘河镇某村寻找到合适的楠木,便立即通知其他8人一起砍伐,并按照事先约定,雇请向某、刘某两人放哨。

此后,王某等人又多次在江津区嘉平镇、中山镇、白沙镇、塘河镇、蔡家镇,贵州省赤水市长期镇等地多次非法采伐楠木。作案后,王某等人便联系其他省市的经销商,将手中的楠木销以营利,共计获利近5万余元。两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延伸

曝光案情,震慑其他有作案念头的人

江津塘河镇辖区森林面积大,生长着楠木、香樟等珍稀植物。”江津区法院院长李亮介绍,从前年开始,江津区法院已审理了多起盗窃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他说,此案已经过审理阶段,此次街头审判只是对案件结果进行宣判,并借此机会对周围市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这样的审判不光让周围群众了解了案件,同时也震慑了那些有作案念头的人。

李亮介绍,自2013年10月15日流动法庭车投入使用以来,共实施现场审判、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60余次,足迹遍布区域内塘河、双福、白沙、石门等10余镇街,约向2万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流动车载法庭不仅有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功能,经过江津法院的改良更新后,还兼具执行指挥、远程视频接访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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