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考试、校外培训、手机使用……新学期的新变化一文了解→
明天,重庆400余万中小学生将迎来秋季新学期。新学期新气象,“双减”政策出台后的第一个学期,同学们将迎来哪些变化?8月30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对新学期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与此同时,重庆也正在落实“双减”要求,为孩子们营造更轻松快乐的学习氛围。
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是“双减”的主要任务之一。要强化学校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校长负责制。
此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明确,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教学 >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吕玉刚表示,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学校要把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积极探索实施入学适应期过渡性活动课程;向课堂要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课后服务 >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吕玉刚介绍,今年6月,教育部提出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要实现校校开展全覆盖、保障时间“5+2”、丰富内容上水平、吸引学生广参与。既要为学生答疑辅导、指导完成作业,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补助。
考试 >
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考试实行等级评价
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明确: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体育运动 >
每天校内校外各一小时体育活动
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
校外培训 >
3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
近日,重庆市教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印发通知,明确:
面向中小学生(含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批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从严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线上、线下课程或课时包;工作日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所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第三方预收费监管,坚决禁止培训贷。
手机使用>
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的专门规章,《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学校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饮酒的标识,并不得以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的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设施设备及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禁止有毒有害读物、图片、视听作品等进入校园。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