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04.02.2016 10:2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一、培育金融实体,构建为农服务金融体系
中央11号文件颁布实施后,全国总社支持重庆1亿元,重庆市社出资5000万元,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联合各区县政府和供销社,共同发起设立5亿元的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市委市政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出台后,市财政以资本金补助的方式,支持供销社5000万元,收购本市一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了重庆供销合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社整合原有全资企业重庆市拍卖公司和信义典当公司,追加投资1个亿,成立农信合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重庆供销社系统的投融资平台和基金管理公司。市社又出资1650万元持股33%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了重庆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开展涉农互联网金融业务;将原农产品小额贷款公司改造升级为小额贷款集团,布局金融服务网点,设立区县分支机构;供销社农村金融服务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市级财政每年提供1000万元贴息。截止目前,重庆供销社农村金融业务投入3.9亿元注册资本金,涉农金融服务总额达到42亿,初步形成了融资、信贷、担保、财政贴息等“闭环式”为“三农”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明确重点投向,提升基层组织为农服务能力
按照全国总社改造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要求,重庆供销社将农村金融服务与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围绕 “一社一中心”建设,不断加大投融资力度,提升为农服务综合能力。“一社”就是通过金融服务加快基层社改造重建,推动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不断紧密供销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此,市财政局与供销社联合印发《重庆市供销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形成了支持组织体系建设长效扶持机制,已支持基层社建设资金8810万元,有300个基层社获得20万元以上财政扶持,150个供销社参股的农民合作社获得扶持。目前共建成基层供销合作社716个,乡镇覆盖率达到87.6%,发展农民合作社17936家。“一中心”就是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服务,以财务代帐为基础,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目前已经整合了财务代帐、资金互助、拍卖、典当、房地产评估等金融和类金融服务。同时,还开展政务、事务、业务、商务、文化等综合服务。市级财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预算100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
三、做好风险防控,金融服务健康良性运转
金融服务政策性强,门槛要求高,经营风险大。在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积极引进金融团队,培育自有人才,确保经营安全。我们坚持风险可控、锁定收益,引入兜底策略和退出机制,采取多业态运营的方式,应对涉农金融服务的复杂性,增强风险防控能力。2015年,为82家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6700多万元,没有出现一笔呆坏账,撬动了近10亿规模的农业产业,带动相关产业近10万农户从中受益。以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开展的农村合作金融共吸纳资金1.05亿元,服务农民合作社会员单位100多家,扩大了供销社的影响力。重庆土特产交易中心的涉农互联网金融实现电子现货交易量40多亿元,农产品小贷公司连续三年实现年收益20%以上。市级金融企业通过在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围绕农民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实现了金融业态的上下联合发展,进一步紧密了供销社与农民群众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关系。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4.02.20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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