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引不合 循序渐进巧化解

18.11.2015  11:09
  2015年11月16日,北部新区天宫殿司法所巧妙化解了一起民事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发挥了人民调解定纷止争的积极作用。

  江某系进城务工人员,王某系同一工程另外一个项目的负责人。2015年9月,江某在工地工作时,因王某的工人操作不当,导致江某左眼受伤,到医院检查确诊为左眼睑撕脱落。从事发至调解当日,江某都在家休息未能复工。因此,江某提出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共2万元,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多次协商未果。

  天宫殿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例行排查中发现了这一纠纷,经深入了解后认为,该纠纷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是了解纠纷事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纠纷事实情况;二是掌握双方诉求。在基本掌握纠纷事实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询问、听取了双方对赔偿事宜的真实想法;三是释法促进和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简单地讲解了该侵权纠纷所涉的有关法律知识,并就双方不合理的诉求进行了委婉地劝导,使双方了解了对方的调解目的和底线。最后,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双方面对面调解的时机成熟,于是请纠纷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司法所注重保护双方权益,把握轻松氛围,避免任何一方紧张激动的情绪出现。在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近3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王某赔偿江某医疗费、护工费等费用共8000元,于11月17日通过银行卡转账给江某。

  此次调解过程中,采用了循序渐进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进行讲解说明,营造轻松和谐的调解氛围,是调解成功的关键。天宫殿司法所虽组建时间不长,但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将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继续探索适合不同纠纷的调解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