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四个到位”保障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案件律师权益

05.05.2016  12:21
  自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案件工作以来,巫溪法院按照市高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巫溪县情和该院涉诉信访案件具体案情。运用“思想认识到位、便利服务到位、沟通协调到位、落实整改到位”四项措施,大力保障参与律师权益,提高了参与律师积极性,有效助推了涉诉矛盾的化解,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工作的部署和具体开展;多次召开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机关关于该项工作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利用支部会、庭室例会、群团研讨会组织干警对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案件工作谈想法,提建议;有效提高了全院干警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2016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案件工作党组会3次,召开干警学习大会两次,组织各类研讨会20余场次。

  二是便利服务到位。该院通过为参与律师开辟“档案查询绿色通道和案件交流绿色通道”,设置律师阅卷室等措施,为参与律师提供便利性服务。院党组明确要求相关干警全力配合参与律师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对参与律师“高看一眼、厚待一份”,充分理解参与律师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为参与律师服好务。自2016年以来,已有23人次参与律师通过绿色通道对9件涉诉案件进行了相关案件的查询、沟通工作。

  三是沟通协调到位。该院充分认识到利用参与律师这一第三方媒介,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重要性。院机关群工科、纪检监察室和具体涉事庭室,主动将案情向参与律师进行介绍,积极和参与律师对信访人的诉求进行沟通,充分协调相关单位对化解涉诉信访进行协调。自2016年以来,该院已会同参与律师对7件涉诉信访案进行了沟通协调。

  四是落实整改到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不是“和稀泥”而是解矛盾促和谐。对参与律师就相关案件提出的律师建议,该院一律收悉,对参与律师提出的有效有理建议,积极统筹整改;不予采纳的也及时回复参与律师。坚持实行“一对一”答复,充分做到做到“有问必答”,件件有回音。自2016年以来,该院共收到5条参与律师对具体案件办理或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均做出了答复。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