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对象参保工作启动 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24.11.2018  08:27

重庆日报消息,11月2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8-2019保险年度“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对象参保工作启动。自2017年11月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联合推出“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一年来,全市已有122.72万人参保,赔付金额超过1亿元。

据介绍,“民政惠民济困保”保障范围为小额意外、大病补充、疾病身故、学生重大疾病、困难人群升学补助金等五个方面,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市民政局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购买,无需参保对象个人出资。

民政惠民济困保”参保对象为全市纳入民政救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全市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4类,参保对象有交叉重叠的,不重复参保。已参保扶贫部门“精准扶贫保”的,不再参保“民政惠民济困保”。

据介绍,2018-2019年度首批参保对象为11月所有在册的四类救助对象,已不是救助对象的人员不再参保。12月及以后的批增对象为当月新增的四类救助对象,起保时间为救助对象审批后首次领取救助金当月。2018-2019年度“民政惠民济困保”对象保险统一终保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重庆日报记者 陈波

原标题:“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对象参保工作启动 参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市民政局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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