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个人信息只需一分钱 他竟买了20多万条个人信息
几乎所有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推销电话,家住巴南鱼洞的张先生便是其中之一。前段时间,他在购买汽车后,常常接到一些电话,推销可以通过抵押车辆进行贷款。“连我的姓名、住址、买的车都一清二楚。”张先生无奈地说。
张先生不知道,这些个人信息背后所形成的产业链会如此惊人。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巴南检察院获悉,他们审查起诉的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中,嫌疑人周强(化名)为了开展贷款业务,竟购买了20多万条个人信息,平均每条信息的价格仅为1分钱左右。
买车资料和车主资料一应俱全
周强今年24岁,重庆人,目前是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专做贷款咨询服务,他在公司的职位是销售主管。
他曾在一家科技公司打工。他发现,不少同事为提升业绩,在一些QQ群里购买“客户资料”。“100元就能买到近万条信息。”只要做成一单业务,就能回本。
别人都在买,周强也心动了。一次,一个QQ名叫“老朋友”的人在群里发布“全国各地车主信息更新”。周强当即就找他私聊,在摸清了“行情”、即至少100元一万条左右的信息,周强当即“下单”。
在这之后,周强平均每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就向对方购买一次“客户资料”。
一条个人信息只需一分钱
检方介绍,从2014年11月起至2015年3月,周强在科技公司工作期间,通过QQ6次向对方购买车主信息……车牌照、车辆型号、车主姓名和电话、车主的地址等信息一应俱全。
2015年5月,周强从该科技公司辞职,和朋友成立现在的公司,他仍旧担任和原来一样的职位。周强看到QQ群里有QQ名为“楼盘,资料员”的群友在出卖信息,于是想起之前的“套路”,去购买信息。这次,他仍旧是购买车主资料,内容包括车牌照、车品牌、车主姓名、电话、地址、购车日期、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两次分别各以400元共购得45886条车主信息。
对方通过QQ邮箱将搜集到的车主资料发送给周强,周强再将资料转发给公司相应的负责人,把车主的电话和姓名筛选后,打印出来分发给销售员,销售员再逐个去拨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需要贷款。
至此,周强总共花了2050元,买了20多万条个人信息。
购买公民信息也构成犯罪
“常人有很多认识的误区。”检方介绍,特别是销售类人员,都认为只有卖资料是违法的,自己只是在网上购买他人信息打电话做推销而已。实际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样包括从他人处以购买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8月初,检方已经对周强批准逮捕,目前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据卖方介绍,他以前从事过建材生意,所以知道一些内部群。他得知的公民信息也是在网上一些群里东拼西凑的。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贩卖信息的源头进行调查。
巴南检察院介绍,依照刑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何把握情节严重,不能单纯唯数量论,即使涉案信息数量不大,但是有其他情节的,也可以构成本罪,比如非法获取的手段行为具有很大的破坏性(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获取信息);又比如非法获取他人隐私类信息,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再比如非法获取并出售他人信息,导致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或者危害,都属于情节严重,都有可能入刑。本报记者 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