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18.01.2016  18:10

  1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2015年已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基础上,再取消纳税人申报方式核准等150多项审批事项。同时,修订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据了解,此次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适应研发外包、众包等趋势,对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要求,改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在保持大中型企业3%和4%研发费占比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将小企业的研发费比例要求由6%降至5%。取消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或取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条件,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转让技术。

  二是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

  三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剔除一批落后技术,使政策优惠发挥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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