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修路暗挖煤 老板获刑6个月

09.02.2015  23:02
重庆晨报记者李澜报道大家以为这个老板是来好心修路的,谁知道这个老板原来是发现当地煤炭资源丰富,想来搞钱。昨日重庆晨网记者了解到,这个老板因破坏林业资源,一审获刑6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傅某从去年下半年起,突然开始在团结村的庙湾社乱砍树,“随处乱挖,搞得林地七零八落”,原来傅某修路之时,竟然偶然发现此处煤炭资源丰富,于是动了歪脑筋:“挖点煤,大捞一笔。”。

傅某系万盛本地人,有过交通肇事罪的前科,他不久前得知赵某在团结村庙湾社要建渣场,就建议修一条从从山上渣场到山下化工厂,以节约成本。这条路覆盖团结村4个合作社林地、关系到上千农民生存坏境的路,就这样在二人的合计下动工了。

检察机关指控称,傅某等人也称不上“名正言顺”,因为他们并未取得林地权属,也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2013年10月8日,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第四次向傅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然而,傅某不为所动,并且终于在“修路”过程中挖出煤炭,直至2014年3月,他一共毁损林地面积39.2亩,其中人工林25.3亩、退耕还林面积13.9亩。

去年12月5日,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傅某涉嫌侵占农田一案提起公诉。近日经綦江法院一审判决,傅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据悉,这片被傅某破坏的林子要想恢复需要三年,需苗木7528株,需要耗费732.2个工作日,需要磷肥3.3吨、氮肥4.9吨,共需投资逾15万元。

检察官提示:在我国林地、耕地、珍贵树木或者其他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随意侵占农田、耕地,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其他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构成犯罪。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常见的银杏、银杉、落叶松、白桦也属于珍贵树木。当您发现周围的树木被无端砍伐时,要尽快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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