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人
18.08.2015 14:02
本文来源: 法院
以下是廖庭长的发言
我是下堡人, 84年参加工作,86年入党,大学本科学历。 96年从西宁区公所调巫溪县法院下堡法庭工作。
下堡法庭辖5个乡镇、3个居委会、59个行政村,幅员面积780多平方公里。辖区山高坡陡,属典型的大巴山区。辖区东西相距200多里,群众散居在海拔260—2600米的高山、陡坡上,加之交通不便,从这山走到那山,一走就是几个小时,办案传人十分不便。目前外出务工人员多。办案传人更加艰难,辖区百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民风既善良淳朴又粗暴野蛮,纠纷发生后多数不懂得运用正确的法律手段和程序解决纠纷,很多人不找证据找关系,甚至采取其他非法措施,司法工作的开展,异常艰难。如:原告李X与被告邹X离婚纠纷一案,两人闹矛盾多年,被告离家出走后,便不与原告联系往来。原告怪罪于被告娘家,两次举数十人找被告娘家要人,矛盾十分尖锐。2013年3月我庭受理此案后,无法传唤被告,便决定到被告娘家找被告的父母做工作,被告的父母住天元乡宝坪村的高山上,我们早上出发,当车开到半山时,怎么也开不上去了。我们只得同社长联系,社长找两个摩托车将我们拉了约40分钟,我们再步行几十分钟的陡峭山路,才到达了被告的娘家。途中我们一名同志从没走过这么陡的路,两手下地,手脚并用,到达目的地时,全身衣服都湿透了,脸色也变得苍白。刚找到被告的父母时,不管我们怎样做工作,一口咬定从不知道被告的下落。我们一直坚持,经过一个多小时工作,并通过社长保证,不会连累他们。这样他们才找出了电话本,告诉了被告的电话。我们终于联系到了被告。这时已是下午4点多了,如从原路返回天就要黑,我们只得从山的另一边下山,这时车还在来的路上。我们只得同天元乡政府联系,乡政府得知后,派人用安检车把我们接回,这时天已快黑了,欣慰的是我们找到了联系被告的电话。之后不久我们到武汉的江夏区找到了被告,成功的调解了这起闹了多年的离婚案件。
19年来,法庭一班人,扎根下堡法庭,以庭为家,巡回审判,送达文书,凭着一双“铁脚板”,踏遍了法庭辖区780多平方公里的山山水水,不知穿烂了多少双解放鞋。
19年来,我是全院年均办案最多的审判员之一。截止目前我直接办理了民事案件2500余件,没有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上访和缠诉的,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及时有效的解决了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一方平安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是一心为民,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同人民群众建立鱼水关系。
作为土生土长的下堡人,我总是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心系群众,一心一意想着群众,千方百计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下堡法庭管辖地域辽阔,由于交通不便,很多案件当事人到庭也不方便,为了让他们少花销、早点回家,我在审理案件时坚持“一锤锣”。往往从上午开庭到傍晚结束,一坐就是七八个小时,常常又累又饿。时间长了,我得了严重的胃病,往往几个小时的连续开庭,胃病发作后疼得直冒冷汗,而我总是坚持着,“想到当事人还得回家,还得摸黑走几个小时山路,再累再饿我都坚持着”。
记得有一年的冬天,我们到天元、土城、中梁乡三乡巡回审案,没想到这一巡回就是22天,在那些天里,我们借住在农家、街道,白天忙着审案,晚上书写法律文书,化解了30多起纠纷,其中好几件积怨时间久矛盾大。当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有人问我这段时间去哪了,我都开玩笑说到高山玩去了。
为了将为民服务落到实处,针对不同情况我们采取了不同措施。
对书写诉状困难的,我们就代写或填写口头起诉登记表,每年代写和填写口头起诉笔录几十份。不然当事人就会来回好几次,却往往找不到人写好一份合格的诉状,或者得花几百元钱请人代写。
对被告在外务工不便回家参加诉讼的,我们通过电话给被告做工作,一旦协议达成,我们指导被告找到务工所在地的法院或法庭的地址,将达成的协议制成书面材料后函请被告务工的法院协助,请他们通知被告到当地法院确认协议内容,成功的解决了数起离婚纠纷,为每案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上千元。
对到庭困难的当事人我们就到当地或当事人家里开庭。我庭每年巡回审理不低于40件,极大的方便了百姓诉讼,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土城乡五峰村的雷X因收养纠纷需诉讼,雷X属高位裁肢的残疾人,不便出庭参加诉讼,我们便决定到雷X家里开庭,早上出发下午到达雷X家,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终于调解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感动得下跪言谢;下堡镇的陈X与其妻闹矛盾多年,其妻长期在广东省惠州市,原告陈X起诉后,其妻好说歹说都不回家参加诉讼。我们到广东传唤被告,于晚上1点才在一小镇找到被告,被告一推再推约到天亮后签收法律文书,天亮后,被告又约到9点见面,见面后又称要请我们吃饭后才签收法律文书,如不吃饭就不收法律文书。就这样艰难等着,一直到中午才说服被告,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为表感激之情,好歹要给3000元钱作差旅费,我们给原告言明法院给我们报销了费用,拒绝了原告,原告感激不尽。
及时公正审理案件,是案件当事人最起码的要求。在感动巫溪十大人物颁奖仪式上,主持人问我:“你审理2500余件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上方和缠诉的案件,你有什么诀窍吗?”我的回答是“诀窍就是公正及时的审理好每个案件”。有句话说得好,迟到的公正是不公正。纠纷发生后久久得不到解决,是何等的心情,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有深刻地体会。有时有可能睡不好觉,吃不下饭。记得曾有个当事人对我说,如果我的案子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我就要失去工作,公司就要安排别人。我今年又得重新找工作。我审理的案件95%以上都是适用程序,简易最大的特点就是简便快捷,调撤达到了90%以上。大大的缩短了审理时间,做到了及时审理案件,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权利。
将为民措施落到实处,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因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大多数老人有养老金,老人突然去世后,后人不知道密码,剩下的未取的养老金和补的12个月,银行认为是遗产,一般属多人所有,此款的归属应有公正文书予以确认,对于数量较少的养老金,要取得一份公正文书,花费的费用有时比养老金还多。为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我们找银行了解情况后,设计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由基层组织或政府出具死者现有近亲属的情况的证明,通过审查后确定的权利人,由权利人签订遗产归属协议,法院以法律文书确定协议的效力。这样权利人持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银行存折、法院的调解书、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死者的存款——养老金。对于年老多病的权利人,我们就到他家里让他签字按印确认,并送给确认调解书。土城乡西坪村2组的陈学清、唐世春,天元乡宝坪村3组的刘圣香、王从轩的签字就是我们送到他们家里签的。2013年我庭解决了30多个这样的困难。
对诉讼能力低下的当事人,我们尽最大努力发挥法官的能动作用,以“良知”是最好的法律的思想对待他们的案件。
二是公正执法,做和谐社会的使者。
法律是和谐社会的“润滑剂”。19年里,我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慑人”的办案原则,每一件案子,力争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
我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数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但每个案件往往关系到几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和睦相处,一旦处理不慎很容易造成更大的矛盾。我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娃,深知调解好这些案件的重要性,总是一遍遍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和情感不同层面入手,千方百计地化解矛盾。我总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坚持多调少判。多年来,在我的努力下,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避免了大量矛盾的激化。
在我所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矛盾十分尖锐,原告扬言要将被告置于死地,加之当事人的亲朋好友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被告做事过分,也纵容原告将被告杀掉,一场恶性杀人案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受理案件后,我们立马组织法庭干警到原、被告住所地,召集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明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走入正确的纠纷解决途径。通过苦口婆心、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走上法庭,成功的调解了这起纠纷,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该案的成功调解,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当地人民群众好评。
针对辖区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离婚案件多,当事双方多不在同一地方的特点,我庭每年都会把同类案件集中起来外出巡回审判,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判。仅2013年6月11至18日,就先后到达武汉,黄石,京山,天门,广州等地,历时8天,途径几千公里,审结7案。
三是一身清廉,做法制天平的守护神。
“我是一名基层法官,一生没办过多少大案,但对‘公正’二字,我无愧于心”。我在十几年法官生涯中顶住种种压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既能过“权力”关,也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依法公正办案。深深懂得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
我在下堡镇生活了50年,亲戚朋友、家族成员很多,一遇到案件,说情的,送礼的时有发生,我总是婉言谢绝,讲明道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个案中,我坚持回避制度,总以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必须对得住心中的天平,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公正的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我总是这样告诫自己。
在办理土城乡石壁村民龙某诉他人名誉权纠纷一案时,龙某为赢官司,多次拦警车送鸡子、猪脚及500元现金,均被我拒绝。一天龙某到我处咨询问题后,在办公室留下一袋猪脚,下班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立即给龙某打电话,可龙某说自己已经回家了,让我一定收下,当时法庭没有冰箱,为了防止猪脚变坏,我就把猪脚拿到街上的一个饭馆卖了,等开庭的时候把这笔钱给了龙某,并严厉的批评了他的行为。
2013年我承办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原告为赢官司,好说歹说丢1000元钱请帮忙关照,我经过多次做工作才退给原告。被告为赢官司多次托人送3000元现金,我反复给来人讲道理,打官司讲的是法律根据和证据。不是通过不正当渠道就能赢官司。此案经一审二审被告的权利得到了保护,被告本人又登门要送3000元钱给我,并说感谢我帮忙。我理直气壮告诉被告:“我没有帮哪个的忙,你的权利是按法律规定你应该享有的权利。”我拒收了被告的3000元现金。
19年来,我不仅严格要求自已,在法庭管理上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我常对庭里的同事讲,其它方面出现错误可以改进,但廉政上出问题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要守得住清贫。在我的严格要求下,下堡法庭从未出现过不廉洁的行为和事件。下堡法庭各项工作都在全院的考核中位列前茅,下堡法庭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嘉奖。
19年来,我们下堡法庭培养送走了一批批人才,但我还在这里呆着,我觉得:“从两河口到高楼河的老百姓我都熟识了,从乡亲们家门口过时,大家都会喊到屋里坐。记得2012年我和同事到土城乡和平村给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送传票,一路上老百姓跟我们送来了8个红牛或王老吉,让我们解渴,更让我们感动的是,我们在打听被告住处时,老百姓不但细心给我们指路,当发现我们开的车地盘低时,主动提出用他的皮卡车送我们,让我们顺利的送达了法律文书,成功的调解了这起闹了12年的离婚纠纷。还有2013年4月我和同事到下堡镇安里村送传票时,因雨过刚晴,村级公路路况极差,我们虽是借的亲戚皮卡车,车子一下滑进洋芋地,怎么弄也弄不起来,附近种地和修电站的老百姓一下就来了10多人帮我们弄车,还喊来了一辆货车帮忙拉,还是弄不起来,最后只有从洋芋地里弄起来,这样就要损坏一大片洋芋和玉米,让人看到都心痛,当我找到主人说明情况,表明愿赔偿时,主人慷慨的说,需要怎么弄就怎么弄,赔偿不要说。在大伙的帮助下,不多时就把车弄起来了,当我坚持要给他们给钱和赔偿损失时,他们的回答是:“你说都不该说,我们不知有好多事情会麻烦你们。”这些让我感受到老百姓接纳了我,我们之间已经建立了感情,我愿意为他们做事。这也是对我人生最大的肯定。虽然这里条件艰苦点,
但自己对这里的村村院院都很熟悉,开展工作更容易。再说都这么多年了,对这片土地真的有感情了。
最后我想谈谈我的感受并表个态。
这么多年的法官生涯,我觉得我上对得起党,下对得百姓,但惟独对不起家人。有很多该我做的事情我都没有做,因为我工作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
“射虎不死重练剑,斩龙未断再磨刀。”相比组织上给我的荣誉,我做得还不够好,需要我去做的事情也还很多,我一定不会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一定会对得起这份荣誉。做一个“公正、为民、清廉”的法院人。最后,我承诺:一定尽心尽力做好我该做的工作,坚决不做不该做的事。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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