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司法局“四举措”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0.04.2015  11:57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垫江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工作机构。 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调整充实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完善“1112”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专(兼)职人员。将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县、乡镇、村、社四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

   二、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根据全县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村(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的对接,及时做好与监狱、看守所之间的信息核查和反馈。二是建立全县刑满释放人员花名册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刑满释放人员个人专档,健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信息库。三是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对接,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后,及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

   三、搭建工作平台。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完善中心硬件设施,添置教育室、训诫室、心理咨询室、就业指导室等各功能室的设施设备,及时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社会适应指导。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中心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心理咨询、就业指导、评价奖惩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职能作用。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中办发﹝2012﹞5号等规范性文件精神,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控,最大程度降低因无业可就或者生活困难等因素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考核,通过加大综治考评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三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继续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作为安置帮教工作学习培训的重点,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