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醒来停车费陡起涨 买月票也不保证有车位

09.09.2015  08:40
【摘要】 昨天,沙坪坝区沙龙广场小区业主唐女士称小区车库月票停车费在没有任何通知和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从每月330元涨到500元,涨幅超过50%。车库管理方还表示,即便是月票车辆,也不能保证每天24小时有停车位。

  律师:小区车库应该优先满足业主需求

  昨天,沙坪坝区沙龙广场小区业主唐女士称小区车库月票停车费在没有任何通知和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从每月330元涨到500元,涨幅超过50%。车库管理方还表示,即便是月票车辆,也不能保证每天24小时有停车位。

  重庆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涨价前没有通知和公示

  由于月票价格突然大幅上涨,小区业主与车库管理方重庆特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产生分歧,双方代表昨天下午在小区所属的龙泉路社区进行沟通协调,在场的还有社区和小龙坎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

  业主代表邓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涨价方式和幅度。对此,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林坦言,涨价前确实没有进行通知和公示,只是在业主来交费时口头通知。王林表示,此次调价是因为公司对两层车库进行了整修升级,而且符合停车办关于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有业主十年没买上月票

  对于王林的说法,所有业主代表都表示质疑,“小区车库怎么能按照公共停车场的标准来收费?”对此,王林的解释是,小区除了住宅,还有部分商业楼层,有对外停车的需求,应该符合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除了费用问题,不少车主因为车位有限,始终无法办理停车月票的问题也提了出来。“我已经排了4年队,到现在都没有办到月票,小区里等得久的估计有10来年了。”说话的是业主代表王先生。

  等了10年没办到停车月票的周先生也来到现场。“我等了10年,车子跑了18万公里准备换了,小孩马上也要高中毕业了,但我的停车月票一直在排队。”周先生说。

  车位有限无法满足需要

  王林表示,公司通过合法途经取得包括车库在内的部分楼层所有权,可以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

  王林介绍,小区3栋楼共有510多户,只有负2楼和负3楼规划的是车库,共有240个车位。“现在办理了月票的业主有190多户,由于车位有限,无法满足所有车主的月票需求。”王林说,小区涉及部分商业楼层,白天临时停靠的社会车辆不算少,因此即便办理了月票,也无法保证24小时都有停车位。“我们实事求是地说出了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是业主觉得权益受到了侵害。

  经过一下午磋商,王林表示,关于收费问题,双方可以再商量。

  有业主代表提出将小区负1层和小区门前广场开辟为停车场的建议,王林也进行了解释。

  “把小区门前广场划为停车位,要等市政部门审批。”王林称,“目前小区只有负2层和负3层用途明确为车库,负1层用途为其他,公司计划开辟为商场,暂时不会用作停车库。”王林表示,公司正在与负4层的业主们协商,准备把负4层作为停车库进行开发。

  小龙坎街道城管办代先生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同时,代先生表示,业主可以查一下小区负1层用途规划,如果是车库可以要求该公司将其恢复成车库。重庆晚报记者 刘浩

  律师说法

  小区车库优先满足业主

  小区车库能否转让给业主之外的人或者公司,特玺公司大幅提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重庆晚报记者采访了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轩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永强和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冯乔兵。

  两位律师表示,小区车库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外出售或租赁时,都应该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周永强认为,就目前的法律,开发商把车库整体出售给其他公司是不合规定的。冯乔兵表示,如果开发商整体退出,而将车库所有权转让给接手的公司是有可能的,但是接手的公司拥有的所有权同样受限制,一样要承担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求的法律义务。

  针对大幅提高停车收费一事,冯乔兵表示,对于社会车辆以公共停车场标准收费没有问题,但是不能以同样标准来对待小区业主。“由于缺乏相关细化规定,目前小区车位租售价格一般由开发商根据成本和市场价自主决定。”冯乔兵希望能够引入政府指导价格对其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