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设立1200万元慈善基金实施“健康扶贫•光明助困”项目

01.09.2016  14:11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慈善法》,标志着我国的慈善事业有法可依,扶危济困工作将进入了全新“善时代”。

  为响应《慈善法》的实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切实缓解我市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重庆市慈善总会专门设立了1200万元的“重庆市慈善爱眼基金”,为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提供眼病救助。

  

   8月30日下午,重庆市慈善总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重庆爱尔麦格眼科医院联合签订了“健康扶贫·光明助困”项目,这一项目计划在两年内投入800万专项基金,用于我市贫困及困难人群的眼病救助。全市范围内165.9万在册贫困人口、部分不在册困难群众(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低收入家庭等),经重庆市扶贫办、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慈善会等部门审核,符合救助条件,将获得包括:白内障手术、翼状胬肉手术、儿童医学配镜、糖尿病眼底病等方面的基金补贴。

  在“健康扶贫·光明助困”项目签约仪式上,重庆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协副主席、重庆市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表示:“健康扶贫·光明助困”项目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精神,响应了近期国家15个部门下发关于“健康扶贫”的指导意见,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及慈善工作的部署,在我国9月1日《慈善法》实施前签约启动很有意义。同时,他指出做慈善要在《慈善法》框定的范围内进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和约束,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签约仪式上,重庆市慈善总会还在重庆爱尔麦格眼科医院设立了重庆首个“慈善眼健康门诊”,刘光磊会长向医院CEO杨宇、院长桂君民授牌,这个门诊将针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困难群众长期提供救助及帮扶,有眼疾的困难群众可向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爱尔麦格眼科医院等相关单位提出申请,核准条件后获得补贴。

  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市扶贫办、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卫计委、共青团重庆市委、南岸区政府、南岸区政协等部门相关领导及负责同志参出席了签约仪式。

  社会扶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