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把杀猪刀捅向你
本周娱乐江湖上最大的动静,莫过于生活在农村并且身体有点不好的女诗人余秀华那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诗,在她穿过的大半个中国和没穿过的小半个中国,都引起巨大的反响。
马上有一位名叫沈睿的女学者断言:男诗人自恋,没有一个男诗人站出来说好。好像这位姐姐把全国男诗人都摸排了一遍,所以才敢像跟自来水公司合股的统计局一样下此结论。其实只要稍有诗歌教养(读过徐志摩、汪国真和席慕容不算哈)的男人和女人都会看出,这是一首好诗,虽然不像捧她的人们断言的那样像中国的艾米丽·狄金森(我是说,她可能比狄金森好一些)。诗刊的编辑刘年就是一个男诗人,他可能是最先发现余秀华的男人:“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正是刘年,在2014年《诗刊》9月号下半月刊推出以《在打谷场上赶鸡》为题的余秀华一组诗,共10首。不久之后我在微信上就读到了这组“来历不明“的诗,在“一个无法劳作的脑瘫患者”的标签边,还配有女诗人的近照:穿着芥末绿的套头衫,黑色的短裙,身后希望和绝望的田野上,油菜花和麦苗互相靠拢,没看见打谷场和鸡。当时觉得这是一个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在诗艺上,都是一个特别不容易的天生的女诗人。天生的意思,就是跟农村和脑瘫无关。
你看她写她的土狗:“我跌倒在田沟里,它摇着尾巴/我伸手过去,它把我手上的血舔干净”;她写她身上“被遮蔽的部分”:“需要多少人间灰尘才能掩盖住一个女子/血肉模糊却依然发出光芒的情意”;她写《匪》:“能拿走的,我都愿意给/在这样风高月黑的夜里,只有抵当今生/只有抵当今生/才不负他为匪一劫”。
秀华最初10首诗,并未“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因为你还没有准备好;11月10日,诗刊社用微信公众号再推余秀华的一组诗,搭上了《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从此她才被“发现”了,就像从前,因为发现了所以,唐诗发现了宋词。
湖北横店村的女诗人余秀华,就这样成了比浙江横店影视城“手撕鬼子”还火的传奇。记者云集,和她的兔群互相靠拢,以至于她最新的感叹是“记者一来,就要死兔子”。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的时代,男诗人负责写的诗,像《阿甘正传》开头从空中轻轻飘下的羽毛,落在沙龙、堂会和圈子;而女诗人负责写《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种诗,恶狠狠地,像一把杀猪刀捅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