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888元办健身卡,“办卡容易退卡难”
金女士出示健身卡合同
当前,市民对于健康越发重视,办健身卡锻炼身体的越来越多。近日,家住两江新区的金女士却遭遇了烦心事——她自称在威尔士健身会所爱琴海店办理健身卡,付钱后发现所办健身卡和自己需求不一致,要求退卡却是困难重重……
单人单店卡变成全国通用卡
1月23日下午2点许,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在威尔士健身会所爱琴海店见到了金女士。她身穿风衣妆容精致但显得有些憔悴,此前为了退卡的事,她已与威尔士健身会所交涉过数次,但结果都不理想。
金女士称,这张健身卡其实是为父亲办的,所以选择了离家较近的威尔士健身会所。去年12月21日下午,她来到该会所,接待她的是工作人员李莫雨,说好办理单人单店卡,随后她支付了办卡费10888元。
金女士说,付钱后她才发现,对方给自己办理的,是全国单人通用钻石卡。另外,按照该会所相关规定,作为龙湖小区业主的她办卡时,可享受一定优惠折扣。但10888元办卡费,她并未享受到相关折扣。
金女士称,由于对方办卡错误,也未给予相应的优惠折扣,当时她就向会所提出退款。“我感觉被威尔士忽悠了,但是好说歹说,对方就是不退款,当天下午因为我有事赶时间,就没有纠缠此事。”
金女士说,去年12月24日,她又去威尔士健身会所解决此事。工作人员李莫雨建议,把这10888元拆分为两张5388元的4年单人单店健身卡和一张1个月的单人单店健身卡。“按照他的说法,我这是享受了龙湖会员优惠的价格,但事后我了解到,有人办理的价格更低,我被敲竹杠了……”金女士说,12月24日她与父亲同去,父亲在其中一张5388元的健身卡合同上签了字,落款时间为12月22日。
想来想去,金女士始终认为自己知情权受到侵犯,还为对方工作失误买了单。于是她要求解除与对方的合同,但被告知:如要退卡,需要承担违约金(总价的30%)。这样的说法,与李莫雨口头交流中“钱随时都可以退“的承诺相差甚远。
经协商已付款部分可退
1月23日,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陪同金女士来到威尔士健身会所爱琴海店,找到自称是该店区域经理的陶小玉。
陶小玉看起来20岁出头,在查看记者证件后,她无法出示工作证,也无其他证件证明其“区域经理“身份。当时,负责为金女士办卡的李莫雨也在店内。金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做出过”钱随时都可以退“的承诺?……对于记者的提问,他未作任何回应,转身离开。
金女士对此大为火,她说:“威尔士健身会所真的很笑人,办卡的时候,主动留电话加微信,比哪个都积极。退卡的时候,派个年轻妹儿来,晓得我们不好意思为难人家,套路真是深……”
对于金女士质疑的办卡价格问题,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问陶小玉,店里是否有价目表?是否存在“看人下碟”的情况?她表示,威尔士会所内部有价目表,但不对外。同时,自己无权接受采访,也不便透露领导的私人电话。
对于金女士的退卡诉求,陶小玉通过电话、微信请示了领导,随后转达了处理结果:其中已经签订合同的一张5388元单人单店卡,如要退卡需要承担违约金(总价30%);另外一张5388元单人单店卡和1个月单人单店卡,可以全额退还。最终,金女士无奈接受了该处理结果,与该店签订调解协议,30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1月23日下午,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致电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金女士此前已致电12315投诉过此事,相关工作人员只有调解职能,也曾组织双方进行过调解,但未果。
律师说法>>>
办卡应先签合同再付款
慢新闻-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表示,根据金女士所说情况,他个人认为威尔士健身会所的处理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便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难有更好的结果。
徐兴权表示,虽然威尔士健身会所先付钱后签合同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但认定、取证存在一定难处。因此,最好做法就是在意识到对方提供的服务和自身需求不一致时,终止双方合作。由于此时她并未签订合同,即便对方不退款,她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徐兴权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相关健身卡、美容卡时,应充分了解办卡价格及优惠政策,在签订合同之后付款。
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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