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24000元工资欠条 判决只用支付6600元

20.01.2015  09:20
一个老板为了多得钱,打了张2.4万元的虚假借条,哪知被人拿着上法庭索要。日前,三中院审理后,判决只需还款6600元。

刘广胜与张子强是合作人。张子强诉称,2012年,刘广胜分包了一个项目,自己受托在项目工地带班,工程结束后刘广胜没有付工资,写下欠条2.4万元,为此索要。

刘广胜辩称,双方系合伙关系,不存在支付工资的问题。这个欠条是为了讨要民工工资而出具的,内容不实。

法院查明,该项目劳务合同被解除后,有工程款未结,刘广胜为张子强及雇请的工人出具了欠条,通过虚构工作时间提高劳务费,来获取不当利益。工人们均领取了劳动报酬,而张子强没有领取。根据刘广胜提供的职工考勤记录,法院判决刘广胜支付张子强劳动报酬6600元。

张子强上诉,市三中院维持原判。(涉及隐私,人物均系化名)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赵方敏 通讯员 李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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