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建“发电站”一年增收3000元 重庆启动光伏扶贫试点工作

07.05.2015  11:08

华龙网5月6日16时50分讯(记者肖子琦)在自己家的屋顶建起“发电站”,通过“卖电”一年增收3000多元,重庆市巫溪县胜利乡洪仙村的贫困户谭亚林尝到了甜头。他正是全市首个光伏扶贫项目的实施对象。今(6)日,记者从市扶贫办了解到,重庆已正式启动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并将在奉节、巫溪、巫山三个区县选择部分符合实施光伏扶贫贫困户开展试点。

每度电卖一元“高价” 贫困户每年最高可增收3000余元

据介绍,光伏扶贫项目是国家提出的精准扶贫试点工程之一,以解决农村贫困群众致富增收为主要目标。像谭亚林使用的发电设备为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它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并接入公共电网,所发电量全额进网,同时供电公司按时将结算电费收益打入贫困户银行卡中,免除老百姓后顾之忧。

首个实施对象谭亚林的家位于海拔1100米的巫溪县胜利乡洪仙村,他个人投资8000元,市、县补助1.6万元,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3天发电50度,收益50元。据测算,该户每年发电将达到3000度。“现在每天坐在家里就有十几块收入,平均算下来一年就有3000多元收入,对于我们贫困家庭的确在经济上增加了很大一笔收入。”谭亚林说。

同时,巫溪县还在胜利乡洪仙村,利用集体闲置的屋顶建成35KW村级集中式小型光伏发电站,实行“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贫困户分红”的分配模式,每年将为该村100户贫苦户每户分红500元左右。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光伏扶贫主要通过自用再卖和全额上网两种方式进行,贫困户可以满足自家用电需求外,多余电量出售给国家电网,也可将电量全额出售。“目前主要支持全额上网,补贴更高。正常每度电价格0.42元,但在光伏扶贫的政策下,贫困户提供电能将获得每度1元的价格。

该负责人说,光伏扶贫是环保、可再生、可持续的,因此,目前申请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在资金上主要采取市级补贴三分之一,区县补贴三分一,个人投资三分之一的模式,“投资光伏会持续产生25年的稳定收益,贫困户自己有所投资,未来才会在管理维护上更加用心。

三个县率先开展试点 全年日照最高达1500小时

据市扶贫办国际合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的日照资源和全国其他省市相比,较为匮乏。渝东北地区每年日照时间最长,平均在1500小时左右。而渝西地区,每年日照时间平均1000小时不到。目前,全市全年日照时间达1200小时以上的贫困县有9个,不足1000小时的贫困县有5个。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全市将在日照资源最好的巫溪、巫山和奉节三个县开展试点,市级先期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支持1000户建卡贫困户安装3KW的光伏发电系统。目前,3个试点县通过调查摸底,共选择了17个乡镇、36个村开展试点工作。

同时,市扶贫办研究制定了有关财政补贴、电价结算、税费优惠等扶贫政策。同时,对贫困户自筹部分,通过协调金融机构采取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落实筹资渠道。对于其中的特别困难户,将通过县级帮扶单位捐赠或社会捐助的方式予以解决。

据悉,市扶贫办将根据试点县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实行分类指导,预计巫溪县将在6月底前完成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并网发电,奉节县、巫山县将在8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