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元钱生口角 男子一拳打爆他人眼球被判3年有期徒刑

26.05.2015  11:00

  杨某和熊某打麻将时为了5元钱起了争执,杨某一时冲动向熊某挥出了拳头,没想到这一拳却酿下了大祸。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现年48岁的杨某是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人,初中文化,无犯罪前科,一直在工地上打工为生,平时爱好打麻将。2015年1月5日13时许,杨某和往常一样来到麻将馆,正巧遇到了牌友熊某,便坐在一起打麻将。还没打几圈,二人便因是否相互抵消5元牌钱发生争吵。争吵中,杨某一时冲动用右手打了熊某左眼部一拳后便离开现场。熊某被麻将馆老板送往长寿区人民医院救治,左经诊断,熊某的左眼球因爆裂而不得不被摘除。经法医鉴定熊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赔偿了被害人熊某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5.8万元。熊某对杨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遇事不冷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