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表248元,驾驶员收400元!重庆实牌曝光这几辆出租车

14.04.2020  14:01

14日,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对去年多次违规、今年第一季度又再度出现违规行为的重点车辆投诉案件进行了梳理。

执法人员表示,大多数驾驶员文明服务,代表了行业的正面形象。不过,少数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多次违规、损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全国抗疫的特殊时期,更是严重影响了行业形象。

执法人员提醒:出租汽车驾驶员下列行为不可取,一经查实必将严管重罚。

荒唐!的哥自己记公里数不打表

3月22日,96096接到乘客张女士的投诉电话,称自己当天乘坐车牌号为渝A52T07的出租汽车从南岸区五公里到回龙湾兰湖天,下车时才发现驾驶员没有打表,她当即提出异议,驾驶员辩称自己记了公里数,最后收取了乘客37元车费。

经调查核实,乘客投诉属实,该车驾驶员刘某存在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计费标准收费的行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最终对刘某给予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5分的行政处罚。

不熟?不选择合理路线行驶的哥担责

3月24日,96096热线接到乘客徐女士的投诉电话,称其当日乘坐的车牌号为渝AT2170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绕路,路线本来是从巴南万达广场到大坪龙湖时代天街,平常到目的地不到50元,当天到谢家湾打表金额已到48元,自己就提前下车了,请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3月27日,当事车辆当班驾驶员万某到投诉服务中心接受调查,驾驶员称24日7点左右在巴南万达广场搭乘投诉人前往大坪龙湖时代天街,乘客当时要求走渝南分流道,因对路线不熟悉,万某跟着导航走,就选择了上内环,最后乘客在谢家湾要求下车,按照计价器收费48元。

经调查核实,驾驶员选择路线有误造成绕行,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存在未按照合理路线行驶行为,最终对当班驾驶员万某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打表248元,驾驶员坐地起价收400元车费

3月22日,96096接到乘客吴先生的投诉电话,称自己当天乘坐车牌号为渝B28T13的出租汽车从巴南区李家沱融汇半岛到永川区,上车时驾驶员同意了照表付费,到达永川计价器显示金额为248元,驾驶员却要求加价,最后驾驶员收取了400元车费。

经调查核实,驾驶员何某称,当时乘客上车时,他确实同意了照表付费,到达目的地打表248元,何某觉得自己要亏本,就要求乘客多付点车费,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最后乘客支付了400元车费离开。

根据案情,何某存在未执行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标准的违规行为,最终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3分的行政处罚。

气人!好心提心也不能骂脏话

3月22日,车牌号为渝B96T27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刘某,被乘客任女士投诉其在巴南区海吉亚至巴南区城南未来的营运过程中对乘客态度不耐烦并乱骂脏话。

经调查核实,当天任女士一行两人带着一个九个月大的婴儿乘车。由于婴儿未佩戴口罩乘车,刘某就提醒了一下,但任女士解释说婴儿戴口罩要抓扯只能不戴,刘某心里有些不高兴,但还是搭载了他们。

下车时由于老人不太会开门,刘某就态度有些不耐烦地教老人,任女士跟他争执了几句,刘某就开始乱骂脏话。

通过提取车载录音核实,乘客投诉属实,刘某存在未使用文明用语的行为,刘某被行政罚款100元,诚信考核计1分。

在此,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1、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搭载乘客后,应当使用计价器,并按计价器计费金额收费,严禁议价收费,严禁以各种名目收取附加费用。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照《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范营运,按照合理路线行驶是驾驶员的义务,若行驶线路另有特殊情况,应先行向乘客解释说明,并告知更改后的线路里程及计费情况,在征得乘客同意后才能改道行驶。需特别提醒的是,使用导航选择路线时,依然要以最短路线为合理线路的参考标准,选择高速优先、躲避拥堵路线模式应征得乘客同意,避免发生绕道投诉纠纷。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可以不打表以包车形式载客前往区县,但应在出发前明确告知乘客行程价格,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巡游出租汽车是我们这座城市的流动风景线和服务名片,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应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客,如果遇到矛盾和问题应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解释无效的,建议您及时向(023)96096求助,由执法部门进行协调处置,切勿与乘客发生争执,更不能使用脏话等服务禁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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