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潼南荣昌撤县设区决定

29.05.2015  12:54
          28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潼南县、荣昌县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接下来,潼南、荣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和检察院挂牌后,可正式改称“潼南区”、“荣昌区”。
   日前,国务院已批复同意撤销重庆市下辖的潼南县、荣昌县,设立潼南区、荣昌区。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代工委主任彭光庆介绍,撤县设区后,其行政区划范围均没有变化。
   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荣昌区人民代表大会,其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分别按照原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连续计算,潼南和荣昌的本届县人大代表随着行政区划名称的改变,分别转为区人大代表,任期至届满,代表名额不变。
   关于潼南和荣昌的相关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问题,彭光庆介绍,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潼南县人大常委会和荣昌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依法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潼南县、荣昌县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职能,依法履行到新机构成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