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6月底将实现煤矿安责险“全覆盖”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为了增强煤矿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市政府同意,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重庆保监局全面着手实施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有望于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煤矿企业安责险的投保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
煤矿井下作业属于高危行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该由谁来买单?产生的抢险、现场勘查以及死亡善后等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今后,只要煤矿投保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一切就都有了“保障”。
“煤矿安责险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顶层设计。从2015年开始,我们就将安责险作为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战略性、突破性驱动工程来抓。”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投保的煤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由承保人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保险。煤矿安责险是具有社会公益性并采取立法实施、政府推动、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保险险种。
实施煤矿安责险的依据何在?
据介绍,早在2014年12月,我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就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32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中发32号文件精神,2017年2月17日,经市政府同意,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联合重庆保监局出台了《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正式决定在我市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险。
提升煤矿安全风险保障能力
煤矿安责险有哪些基本功能?
据介绍,该险种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一是煤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其从业人员或第三者死亡,以及第三者人身和直接财产损失,应当由煤矿企业赔偿的费用;二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现场勘查费用;三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所发生的专家咨询、检测检验、鉴定、诉讼等应当由煤矿企业承担的费用;四是煤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善后工作费用。
煤矿安责险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强制性。中发32号文件要求在矿山等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责险,在煤矿企业强制实施煤矿安责险,煤矿投保的其他险种不能替代安责险,煤矿投保安责险后可不再缴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行业统保制度。从维护煤矿企业利益和保障事故预防出发,实行全行业统保,可以降低保费,集中事故预防资金实施有效事故预防。
三是企业差别费率制度。根据矿井灾害种类及程度、设计生产能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共9个计费因子确定保费,真正实现“一矿一费”。
四是浮动费率制度。从第二个保险年度开始,根据上一个保险年度赔付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变化,保费总体在30%以内浮动,最高浮动可达到60%,从而激励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
五是经纪人模式。委托专业保险经纪公司按照《保险法》等规定,充分发挥经纪机构对企业负责、服务企业和联系政府部门的作用,协助煤矿企业办理投保、索赔,并切实做好事故预防日常事务等工作。
重点突出事故预防功能
与其它险种不同的是,煤矿安责险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变事后被动理赔”为“事前主动预防减灾”。
据介绍,按照煤矿安责险的制度设计,保险公司将按15%的比例从收取保费中提取事故预防专项资金,用于煤矿事故预防。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煤矿事故预防工作委员会,决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依托该专项资金,我市将聘请知名专家建立常年的煤矿事故预防机构,制定煤矿事故预防计划和工作方案,有效开展煤矿事故预防工作,逐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与国际接轨。
煤矿保险事故预防将着眼于“六大要点”:一是为煤矿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二是按计划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以及安全风险防控培训;三是配合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指导煤矿重大隐患整改和矿井安全整治;四是协助煤矿安全生产重大技术攻关;五是协助煤矿企业保险事故救援;六是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其他事故防控工作。
推动煤矿安责险“落地生根”
据介绍,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责险推进工作。
从2015年5月开始,由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牵头,中汇国际保险经纪重庆分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重庆能源投资集团的行业专家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共组织11名专家,历时8个月,调研了28个区县,在4个片区召开征求意见会,6次召开论证会,就市内煤矿需求、保险行业承保意愿、市外安责险实施情况又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研工作,最终编制完成80余页的《重庆煤矿安责险调研工作报告》,为制定煤矿安责险推行政策和设计重庆煤矿安责险保险方案提供了理论、数据支撑。
2016年11月,《重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方案》在征求多部门意见后,最终达成一致共识。
今年,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又结合中发32号文件,对方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至此,这一事关我市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正式“落地”。
4月6日,通过评委小组的谈判、评审、量化打分,最终确定大地财险重庆分公司作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项目首席承保公司,太平洋财险重庆分公司、安诚财险、华安财险重庆分公司、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4家为共同承保公司。同时,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将执行煤矿安责险制度纳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目标管理内容,纳入矿井安全评价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纳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
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煤矿安责险前期工作已圆满完成,逢春、中梁山、永荣等17个煤矿办理了相关投保手续,其它煤矿企业投保工作正有序铺开,全市煤矿企业有望于6月底实现煤矿安责险“全覆盖”。
经有关保险公司测算,我市今年煤矿安责险保费约2000多万元,理论上可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保障金额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