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勒些车被曝光了,全部记3分罚款200元!

19.10.2020  20:02

江北交巡警消息,给大家曝光一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及“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车辆名单,来看看你的爱车上榜了吗?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NO.1

渝AXA367 号牌驾驶员,您于2020年10月10日15时06分在 建北一支路-电信局公交站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蜀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作出 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NO.2

渝A973YR号 牌驾驶员,您于2020年10月10日10时22分在 红石路建北八支路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蜀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作出 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NO.3

渝AB8B32号 牌驾驶员,您于2020年10月8日15时53分在 观音桥东环道中医院至枫香庭路口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蜀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作出 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

NO.1

渝DF2030 号牌驾驶员,您于2020年10月10日16时20分将车停在 金沙门路国家开发银行 蜀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规定的,作出 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NO.2

渝BAF997 号牌驾驶员,您于2020年10月10日11时17分将车停在 北滨路漫咖啡旁 蜀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规定的,作出 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NO.3

渝DAB562 号牌驾驶员,您于2020年10月10日15时14分将车停在 汇川门路教堂上行50米处 蜀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线指示规定的,作出 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蜀黍提醒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 

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驾驶

文明出行

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原标题:曝光台|江北勒些车被曝光了,蜀黍希望你的爱车没上榜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