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24.08.2016  02:34
  内部控制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今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2020年基本建成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日前,市财政局就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了上述两个时间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进入新一轮发力期。
  行政事业单位以耗用政府财政资金等公共资源为代价行使职权和提供服务,有责任、有义务建立有效的控制制度体系,通过规范行政权力的使用,以保障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
  按照安排,市财政局将从组织架构、工作机制等单位层面和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等业务层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单位层面:各单位须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机制,包括过程的分离,即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监督过程相互分离、相互独立、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岗位的分离,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业务层面:各单位须梳理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各项业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并完善监管机制。
  内部控制具体怎么样建立?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的指导意见,着眼于实在、管用、易行,已经编制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操作指引,明确了内部控制的实施路径和流程。
  而从具体的内部控制方法看,主要有8种: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以及信息内部公开。
  比如,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要求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再如,内部授权审批控制,要求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立下了规矩就得要有结果。市财政将与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动指导、督促、检查,采取监督结果倒逼的方式,确保各单位有真正的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的具体制度并执行到位。除了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作为决算报告的内容进行报告外,还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将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
  按照计划,今年9月底前,市财政局一方面将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将对各区县财政、市级部门进行内部控制实施及基础性评价工作实务操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