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认可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告人社局

12.03.2015  09:46
59岁的清洁工人老郑做清洁时不慎被公交车撞上,被江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江北人社局)认定为工伤。随后,老郑在沙坪坝区法院状告公司,要求工伤补偿,但立案后,公司不认可工伤认定,向江北区法院状告江北人社局。昨日开庭前,法官进行调解,公司同意撤诉,并愿意对老郑进行工伤补偿,现场支付了35000元补偿金。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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