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14.01.2015  00:22

渝农发〔2015〕6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2015年,全市有199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45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将陆续届满到期。为切实做好到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复查换证率

确保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到期复查换证,巩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发展成果,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意义重大。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今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到期复查换证工作。要制定复查换证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对本辖区内需要复查换证产地和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摸底,积极深入到期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充分调动获证单位重新申报的积极性,确保复查换证率进一步提高。

二、规范申报,提高复查换证工作效率

为确保复查换证的有效期衔接和延展,各区县要按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要求,分期分批,提前90日将以下复查换证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14版);

2.认证主体资质证明;

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4.上周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证书(复印件);

5.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6.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电子版)

复查换证过程中变更认证信息的,要按照《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函[2005]62号)规定,获证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严格审查,提高复查换证工作质量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现场检查和材料初审工作,特别要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生产过程审查把关,规范填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要严格按照准入门槛和认定认证规范,组织对全市复查换证的产地和产品特别是部分高风险获证产品进行现场抽查,严格审查,及时分期分批报送市农委和农业部农产品品质量安全中心。

四、强化管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

到期未办理复查换证手续和未通过复查换证手续的,原无公害产地认定证书和产品认证证书自动失效,停止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各区县要强化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

各区县工作机构加强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好复查换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复查换证工作。

联系人: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鲜小红、李学琼、胡良杰

联系电话(传真): 8907506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百业兴大厦)20楼,邮政编码:400020。


附件: 1.2015年到期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名单

        2. 2015年到期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名单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