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市科委对申报材料的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审查等程序,经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经市科委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现将重庆市2015年度拟推荐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注明联系方式,对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具体问题作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佐证依据。收到异议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 系 人:余林林 67511393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015室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邮编:401147)
附件:重庆市2015年度拟推荐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名单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1: 重庆市2015年度拟推荐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