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13.04.2015  16:50

 

2015年4月13日,经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对重庆北部妇产医院进行医疗机构设置。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5〕2号

 

重庆博文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北部妇产医院。

类别:专科医院。

级别:二级。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翠渝路68号。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10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内科(门诊)、外科(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投资总额:2000万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4月19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