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11.12.2015  16:31

 

2015年12月8日—10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对南川区人民医院开展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工作。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和复核,南川区人民医院评审结果为合格。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1日-12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