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016年3月29日—31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对彭水县人民医院开展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终评工作。经专家组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5日—11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6770687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