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租房转租出借 当心被纳入失信行为清单
巴南发布消息,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严禁违规转租出借,一经查实,不仅会强制解除租赁合同,腾退住房,还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简简单单一句话
相信大家都见到过
但,还是有人不信邪!
近日
云篆山水公租房房管中心
收到一条线索
称有人违规将自身承租的公租房进行转租
于是,该房管中心立即开展调查取证
经核实
承租人郭某因工作调动搬离公租房后
其父将她承租的公租房转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谋取不正当利益
于是
房管中心工作人员找到郭某
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与其办理了退租手续
图右白衣女子为郭某
原想着偷摸赚点租金差价补贴生活,却没考虑过是否违法违规。现在我认识到,占用公共利益来谋取私利实在不应该!
类似情况不止一例!!!
据了解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秩序
有效遏制转租出借等违规违约行为
充分发挥公租房的社会效益
今年9月
巴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制定了
《巴南区公租房转租出借专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在 云篆山水 、 龙洲南苑 、 樵枰人家 公租房小区
所有住宅
开展为期 3个月的
转租出借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1个专项清理小组
采取错时错峰、逐栋“扫楼”的模式
通过信息比对
逐户排查转租出借情况
截至目前共入户排查 8788户
强制解除租赁合同38户
对拒不腾退的租户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通过 司法程序
申请法院强制收回房屋
维护公平有序的公租房居住环境
让公租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生保障房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重要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中介公司(个人)代办、代管公租房等业务。
二、请办理公租房申请、退租、换租、续租等业务的市民直接到对应服务大厅办理,全过程均网上可查。
三、公租房是政府为住房困难群众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严禁转租出借,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政策,应办理退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1号令)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四、对违约的纳入失信行为清单。对于转租出借等违规违约行为,公租房管理部门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约定予以处罚,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失信者5年内再次申请公租房,限制续租换租、领取租赁补贴等,以及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中国(重庆)平台,限制办理工商税务、金融信贷和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
原标题:把巴南公租房转租出借?结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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