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个人账户,勒个问题很多人都在问
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小李查询发现,自己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担心如果不处理,对自己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影响。到底有没有影响呢?下面我们就来解答一下小李的疑问。
01
该怎么处理?
按照国家及我市规定, 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户,原有多个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合并手续。 那么应该怎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呢?
情况一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 办理前,职工多个个人账户已调入同一单位账户下。
属于此种情况的合并方式: 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情况二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
属于此种情况的合并方式: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若职工能够提供 从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调出凭证》、与原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的, 不再需要原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 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职工可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在原调出单位的社保缴存情况, 办事处(分中心)根据查询的社保缴存信息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办事处(分中心)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02
可以不办理合并吗?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如果不及时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会影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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