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将实施 高速拥堵可免费放行

30.06.2015  12:05

      《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解读新规。

  3个月前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明天(7月1日),该《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一新法规,将给市民家庭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这一新法规中涉及市民生活的一些新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1 高速路突发事故拥堵 可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案例:前不久,市民曹女士自驾到区县旅游,离目的地下道口还有近30公里时,前方突发车祸,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而附近刚好有一下道口,不过也堵得一塌糊涂。“3公里路,整整开了2个小时!如果收费站的路杆完全打开,通行时间将快很多”。

  新规:因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缓解收费道口拥堵,确需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解读:免费放行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免费放行的目的必须是因为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缓解收费道口拥堵;二是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三是必须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2 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新规: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解读:《条例》审议过程中,有代表提出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危害大,有必要重申和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因此,采纳代表意见,《条例》以立法形式来对这种行为予以约束。

   3 高速路的服务区 间距一般为50公里

  新规: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在收费站、服务区、重点路段等区域设立电子信息显示屏等,及时发布通行状况、施工作业、气象预报等服务信息。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为公路使用人提供短暂休息、如厕、临时停车、饮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等经营性服务。

  解读:交通量较大路段和地理位置特殊路段可增设停车区,服务区的间距一般为50公里。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及建筑规模,应根据所服务路段设计交通量、建设环境、用地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

   4 占用半幅公路作业 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

  新规:对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至少五日前向社会公告;并在施工路段前方及分流路口设置公告牌。

  解读:条例关于通行保障的相关制度设计有利于充分保障公路使用人的通行权和知晓权,对相关单位的公告和公示义务的规定便于公路使用人出行前选择好出行时间和线路,确保安全畅通出行。

   5 超限运输许可办理 更加快捷便民

  新规: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置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

  解读:《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了超限运输许可办理的相关事宜,明确了许可办理机构、所需的申请材料及审批程序,同时市公路管理机构实现了超限运输许可申请、审批等全部流程网络化,更加快捷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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