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六措施严防秋冬季传染病进校园

07.12.2016  21:34

 

一是进一步夯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基础工作。 积极协调卫计委、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在严防死守Ⅳ级及以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上,针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新特点,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落实相关责任,遵循《重庆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日常管理规范》及传染病防控系列文件要求,抓实、抓细、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到防微杜渐,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发生。

二是落实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 各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学校、托幼机构晨(午)检管理方法(试行)》要求,落实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落实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报告、追踪调查制度和相关管理举措,对患病学生和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是进一步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特别是当前一段时间,发现幼儿园、小学以呕吐为主或伴有腹泻症状的病例,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争取第一时间得到卫生部门的指导。学生一旦确诊传染病,高度重视首例患者管理,在卫生专业机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做好传染源的隔离、呕吐物和排泄物的规范处置以及环境消毒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四是关口前移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 各区县教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针对传染病易发季节,适时发布预警通知,指导学校将传染病防控“关口”前移。各级各类学校,充分运用校园广播、黑板报、QQ群、微信群等传统媒介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宣传传染病知识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主动防病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以推进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为抓手,切实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提升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控能力。

五是进一步 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教育、卫生、食药监、公安、宣传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县级学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关信息沟通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及时沟通交流和共享信息,形成传染病防控的合力。

六是 加强介入性宣传。 各区县教委和学校高度重视家长诉求及社会关注焦点,做到“不遮掩、不护短”,正面宣传防控措施;区县教委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渠道、采取多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传染病预防相关知识和要求,呼吁和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健康状况、树立患病学生正规就医意识;广泛宣传诺如病毒感染、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可防、可治、可控的传染病,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管理,积极营造传染病防控家校联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