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富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体现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共享发展,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是各族人民共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根本标志就是各族人民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其实质也反映和体现了社会主义这一本质要求。
参与是共享的前提,而有效的参与必须是自主性参与。为了保证各族人民自主而有效的参与,我们国家在基本制度和政策措施方面已经建立起完整的体系:通过民族识别,国家确认各族人民的国家公民身份,为其打开了参与国家生活的身份通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确立了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为他们的自主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各项民族政策的实施,使不同经济水平和文化背景下的民族,都能够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
由于自然、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我国各民族、各地区在发展水平方面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扶贫攻坚,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但只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就能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坚持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各民族同步建成小康;发展依靠各族人民,就是要明确发展的动力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发展的主力军就是各族人民;发展的成果由各族人民共享,就是让各族人民在共享中获得更多的获得感。在当前条件下,这也是激发各族人民对于祖国认同的根本途径,是增强各民族团结和国家凝聚力的根本保证。
为此,必须制定和出台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让分享更好地符合各民族实情,体现各民族特色,满足各民族的发展需要;不仅满足各族人民的物质需要,也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一句话,我们提倡和追求的共享能不能做到,必须以是否有利于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国家繁荣昌盛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