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诚邀沿线省份携手共建南向通道 将其打造成为跨国跨区域合作的成功典范
4月20日,渝桂黔陇四地政府在重庆召开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中方联席会议,并邀请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参加,会议就进一步合作共建南向通道达成共识。
会上,重庆发出《关于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的重庆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希望共同将南向通道建设成为有市场竞争力、货源组织有保障、多种运输方式良性互补、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倡议》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提出合作共建南向通道:
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各兄弟省区市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南向通道建设,为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作出应有贡献。
突出南向通道建设“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承启东西、贯通南北”的作用,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长江经济带在西部地区的有机衔接,促进沿线地区的开发开放、协同发展。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致力于将南向通道打造成为运营主体有市场竞争力、货源组织有充分保障、进出货量基本平衡、多种运输方式良性互补、能持续稳定发展的复合型国际贸易通道。
秉承“开放包容、创新实践、协同联动、共建共享”原则,热诚欢迎沿线省区共同参与南向通道建设,并实现南向通道与中欧班列有效衔接。
用好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探索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努力将南向通道打造成为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促进人流、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交互涌动,为推动西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有序开展国际和地区合作,借鉴新加坡等国家有益经验,整合开放资源,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破解制约发展瓶颈,打造协同共享平台,将南向通道打造成为跨国跨区域合作的成功典范。
加强沟通协作,分享信息资源,规范宣传口径,联合开展项目推介,共同塑造南向通道国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