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05.06.2015  18:47

渝农发〔2015〕12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根据市气象局预测,今年汛期我市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洪涝灾害较去年偏重。入汛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强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为今年的防汛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做好今年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保障作业渔船、养殖设施、渔港等渔业设施及人员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克强总理关于“东方之星”旅游客船翻沉事件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维护公共安全的措施,确保人命安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对汛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检查和落实。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强降雨、洪涝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促进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部署,狠抓隐患排查

  按照“提前介入、靠前指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渔业防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防汛应急机制,科学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平安渔业”创建、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打非治违等渔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渔港公共服务设施和渔船安全设备等灾害隐患。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水产养殖灾害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项逐条整改消除隐患。

  三、采取措施,提高防抗能力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及防汛应急演练,提高渔民群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救能力。改善和维护渔港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维护渔业安全通讯设施,加强渔业通讯网络建设,提高防汛通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区县间渔业防汛协调机制,确保做好渔船就近避灾工作。积极推进渔业养殖保险工作,扩大渔业政策性保险的范围和覆盖面,提高渔民群众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能力。

  四、加强值守,及时抢险救援

  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督促企业、船主和养殖人员做好应急值守。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协调、及时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渔业受灾情况及时、准确上报我委渔业发展处,不得迟报、漏报、缓报或瞒报(见附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渔政船做好备航准备工作,积极配合专业搜救力量,组织做好遇险渔船救助、渔船自救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附件: 渔业受灾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