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交叉互查情况的通报

22.01.2016  14:37

渝农发〔2016〕7号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交叉互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畜牧发展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2015-2016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即“绿剑护农·动监卫士”Ⅲ号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目标顺利实现,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区县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渝农发〔2015〕291号)要求,2015年12月中旬,全市各区县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了13个交叉互查组,对负有畜禽屠宰监管职能的38个区县及90家生猪屠宰场点(42家生猪屠宰场、48家生猪手工过渡屠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保障条件及日常监管等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从交叉检查情况看,各区县高度重视屠宰监管工作,认真按照《重庆市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15〕55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开展了宣传发动和集中排查等工作,强化落实了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成果。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有力。 各区县成立了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或动监所所长任组长、业务骨干为组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重点范围、整治对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支持专项整治行动。 黔江 区、梁平县、江津区、潼南区等 区县财政分别划拨20万、35万、30万、58万元用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和行业监管,有效保障了工作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声势。 市农委专门组织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就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各区县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强化落实了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璧山区、江津区、云阳县、铜梁区等地 通过组织开展逢场宣传、到场到户宣传,召开屠工会议,制作《动物食品卫生安全》展板、横幅、标语,发放告知书、明白纸及举办电视台知识宣讲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强化了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联防联动,合力出击。 配合市食安委研制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的通知》(渝食安委〔2015〕3号)。各区县及时主动协调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参与、协同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行为。 云阳县、垫江县、 城口县、武隆县、黔江区等地 建立了畜牧兽医部门与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互助协作机制,有的还签订了联合执法协议,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联合执法等活动。垫江县还配合两级公安机关、动监所、食药监局成功端掉3处利用屠宰废弃物加工非法食用猪化油窝,保障源头安全。

四是认真排查,严格执法。 各区县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密部署、认真排查,通过突击检查、强力执法、从严办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荣昌区、黔江区、江津区、潼南区、南川区、忠县、武隆县、云阳县、巫溪县等地 通过群众举报、来信来访、政府批示、部门通报等方式,获取屠宰违法线索,先后共查办了15起屠宰环节违法案件,共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1个,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积极探索,完善机制。 各地积极探索构建畜禽屠宰环节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了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动监机构承担监管执法的监管体系;建立了政府部门间联动协调、驻场检疫监管、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三个常态机制,市、区县、乡镇三级屠宰监管执法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万州区、黔江区、奉节县、潼南区、荣昌区、璧山区、江津区等地 分别通过创新开展屠宰企业整合迁建,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实施风险评估、建立定期督查通报等制度,行业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交叉检查情况看,我市屠宰行业监管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 能力和政策体系建设方面

1.条件保障不足。部分区县只交工作,不增预算,不增编,不增人。

2.政策处于磨合期。国家上位法尚未出台,《重庆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又是十年前颁布的,导致行业管理政策严重滞后。

3.培训学习不够。有的区县至今还未开展过相关技能和职责的培训。

(二)规划设置方面

4.产能严重过剩。全市38个所涉区县105家机械化屠宰企业,正常运营的97家,年屠宰量仅占设计产能的28.5%。

5.规划布局不合理。现行的全市生猪屠宰设置规划是市政府2001年(渝府发〔2001〕104号)颁布的,与当前的形势明显不符。区县规划设置滞后且不均衡,有的区县城区批设的屠宰厂(场)超过3个。农村手工过渡屠宰点设置更加复杂,有的区县设置超过40个,而渝东南地区普遍未设置,导致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屡打不止。

6.基础设施落后。多数屠宰企业设备老化,屠宰时多采取手工和机械化传动混营方式。除华牧、上海梅林等极少数企业外,鲜有开展或通过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认证的。

(三)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7.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屠宰企业存在肉品检验制度未更新、未上墙,品质检验人员配备不足、资格证书过期及屠宰技术人员健康证明缺失等问题。

8.屠宰企业检疫检验设备配备不到位。存在屠宰检疫检验室布局不合理、长期闲置,或未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检验检测手段单一等突出问题。

9.有的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未开展或未按规定的批次、检测比例进行检测。

10、屠宰企业台账记录不健全。部分屠宰企业在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方面记录不健全、不完整,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四)资格清理和整合迁建方面

11.部分区县生猪屠宰企业资格清理工作至今尚未完成。对原商委管理时期,要求延期或整改的企业后续工作推进不力。

12.现有屠宰企业搬迁难度大。因城乡建设快速发展,有的屠宰企业或手工过渡屠宰场已被城市居民区环绕,噪音、气味扰民,环评压力大。搬迁过程中,土地、规划落实难度大。居民集访、群访不断。

13.屠宰企业内部设置不规范。急宰间、无害化处理设施等设置、配套不规范,动物入场与产品出场通道未分设。

(五)体制机制创建方面

14.区县多部门协作机制未建立健全。部分区县在与食药监局、公安局、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不够,未定期通报情况。特别是在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深入挖掘违法线索等方面协作不够。

15、日常监管职能履行配合不到位。部分区县存在将屠宰监管职能简单下交给乡镇畜牧兽医站、或通过社会聘用协检员来履行部分监管职责,客观上造成对屠宰企业缺乏统一规范的痕迹化监管记录等问题,监管方式、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加强。

16.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屠宰企业有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未提出统一要求。尤其是部分区县对农村手工过渡屠宰点的管理未提出明确的设置规范,未通过签订管理协议或责任书等建立基本的约束机制,具体的管理办法研制尚未提上工作日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此次交叉互查活动,较好地总结了各区县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也暴露出了行业监管存在诸多的困难和问题。甚至有的问题解决起来还相当棘手。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区县一定要相互借鉴,认真学习,逐项对照,强化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推动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积极努力,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各区县要根据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主动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请示,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机构编制、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确保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及时到位,切实提高屠宰监管质量。

(二)加强培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 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人员和屠宰环节监督执法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对象要逐步下移,要侧重一线执法骨干,加强操作技能训练,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等综合素质。

(三)再接再厉,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继续深入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重庆市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专项整治任务。严守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监管工作 “五不得”,认真履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程,督促企业建立肉品品检制度,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报。

 

附件: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交叉互查综合评分名单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月15日

 

 

 

 

 

附件

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交叉互查

综合评分名单

 

一、综合评分95分及以上(24个区县)

荣昌区、黔江区、涪陵区、忠县、大渡口区、九龙坡区、江津区、渝北区、万州区、南川区、云阳县、开县、合川区、武隆县、奉节县、石柱县、江北区、綦江区、永川区、巫溪县、大足区、南岸区、潼南区、铜梁区

二、综合评分95以下的(14个区县)

北碚区、璧山区、长寿区、丰都县、巫山县、万盛经开区、垫江县、梁平县、酉阳县、城口县、巴南区、沙坪坝区、彭水县、秀山县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